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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议

时间:2024-06-26 11:29:1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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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议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议

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卫生厅厅长王陇德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这个汇报如实地反映了我省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提出的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各级政府应予认真落实。会议指出,近几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在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从全省来看,农村卫生事业仍然十分薄弱,主要问题是:经费少,危房多,设备差;卫生技术队伍不稳,人才奇缺;新的医疗卫生制度尚不完善,管理跟不上去,导致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缺医少药的情况十分严重。各级政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改变落后面貌,使其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为此,决议如下:
  一、农村卫生事业为广大农村人口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保护、恢复和发展农民群众的劳动能力,对于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具有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要把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与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起来,作为任期目标的内容之一,纳入规划,统一部署,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社会参与,中西医协调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针。省、地、县要尽快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主任或组长,计划、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或协调小组,把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在人、财、物几方面给以政策倾斜,为在2000年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而努力。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治理整顿。要加强对个体行医和社会办医的管理,对不具备办医条件和行医资格者要坚决取缔;对无证擅自行医者要严肃处理;对借医行骗者要依法惩处。在改革和整顿过程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当前要重点解决和纠正乱收费、乱开药、服务质量差以及少数医护人员以医谋私等行业不正之风。对于长期安心农村工作,并有显著成绩的医疗卫生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稳定基层卫生队伍。为缓解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奇缺的矛盾,今后高、中等医学院校在国家计划招生指标内,要逐步扩大向农村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比例,尤其要为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培养土生土长的卫生技术人才。同时,要加强在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城市卫生人员到农村去的优惠政策,已经制定的,要落实兑现,使更多的卫生工作人员安心农村工作,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多做贡献。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卫生事业是一项具有公益性的社会福利事业,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加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首先,要坚决扭转当前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比例逐年下降的局面,并要随着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其次,要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增加县、乡医疗机构事业费补助的已有规定,逐步增加基建、维修和设备的购置经费。第三,省政府在“八五”期间每年应当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地、县相应筹集一些,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危房改建和维修。为了巩固和发展我省计划免疫工作已经取得的成绩,省政府亦应当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证。继续贯彻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的方针,村级卫生事业主要依靠集体经济和农民群众自己的力量来办,继续提倡互助合作精神,稳步推行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经过努力,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建设好乡村医疗卫生网络,基本实现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把我省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试行)》、《药品管理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结合农村的劳动特点和生活习惯,广泛开展卫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把知法、守法变成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卫生和药品监督机构,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法制监督能力,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护广大农民群众享有的医疗卫生权益,逐步把我省农村卫生工作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现对部分产品是否属于农机范围及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
  密集型烤房设备主要由锅炉、散热主机、风机、电机和自控设备等通用设备组成,用于烟叶、茶叶等原形态农产品的烘干脱水初加工。
  频振式杀虫灯是采用特定波长范围的光源,诱集并有效杀灭昆虫的装置。一般由高压电网、发光灯管、风雨帽、接虫盘和接虫袋等组成,诱集光源波长范围应覆盖(320-680)nm。
  自动虫情测报灯是采用特定的诱集光源及远红外自动处理等技术,自动完成诱虫、杀虫、收集、分装等虫情测报功能的装置。诱集光源应采用功能为20W,主波长为(365±10)nm的黑光灯管;或功率为200W,光通量为2700(1m)-2920(1m)的白织灯泡。
  粘虫板是采用涂有特殊粘胶的色板,诱集并粘附昆虫的工具。
  本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奶粉市场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关于进一步加大奶粉市场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食药监电[200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整规办、公安厅(局)、卫生厅(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日,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奶粉市场监管工作的部署,各地采取了有力措施,迅速行动,查处劣质奶粉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为尽快消除劣质奶粉危害,切实将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保证奶粉市场核查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奶粉市场核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定奶粉市场核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统一组织核查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及时沟通信息,避免多头重复抽检、重复检查,尤其不能出现重复处罚的问题。

  二、核查工作要突出重点,特别要加强源头追踪,深挖造假窝点。各地在核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监督检查和检验,核查工作要将婴幼儿奶粉作为重点核查品种,乡镇以下农村市场作为重点核查地区,批发代理商作为重点核查环节。为确保办案效率、严防违法犯罪分子逃匿,行政执法部门在办案中,需要公安部门配合的,应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公安部门应及早介入,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行政案件,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对涉及辖区外的有关线索,要及时向当地执法部门通报,加强配合,协同作战,不得相互推诿。

  三、加快核查进度,维护奶粉市场的正常秩序。当前,违法犯罪分子以劣质奶粉冒充合法企业的品牌奶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奶粉市场的正常秩序,为保证广大消费者食用奶粉的安全,维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各地各部门在核查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对可疑品种要加快认定速度,对确认为合法企业的合格产品要立即解除封存,恢复销售,避免合法企业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四、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消费。在对已查实的案件和不合格奶粉品种予以及时曝光的同时,特别要重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用奶粉的科学知识,以及如何选用合格奶粉的常识,以保证消费需求,并引导消费者放心食用奶制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  安  部
                        卫  生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